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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快不慢如山涧的溪流缓淌过长满青苔的石面,日子被树荫下的斑驳切割得零零碎碎,当我重踏上某林场的那条路之时,记忆之门被打开了,往事历历在目,只是道来话长。
时间倒回到2012年的夏天,邻县的朋友来电说,当初我没买下那片成林的桉木是明智的,现在闹出人命了,起因是那片林地木材的运输必经之路的村民第一次要了不少的过路费,第二次又来,接着是第三次、、、全村除了儿童,下至十几岁的毛头小孩,上至八十多岁的坏老人,全村出动拦路诈钱,购买桉木的老板在多次报警无果之后(每次报警,警察总是劝说村民离开,警察一走,村民又旧戏重演,找镇、县政府有关部门,他们也只是说说而已,次数多了,有关人员就说,你们自己解决。),老板的身家全部放在了那块林地上,绝望之时,他便咬牙下了狠手,找了三个人把那个村的混头收拾了一顿,砍了个半死,然后送医,结果两天后这个混头就归西了。混头死了,他的家属和老板打了近三年的官司,结果是老板赔三十多万给家属而了结。2015年底(记性不好,隐约是这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颁布了有关乡村道路管理的若干规定,但这已是迟来之暖阳,冰冻早过三尺,寒入骨髓。
今想起,在2015年的那次自己面对阴险奸诈、反复无常的路霸之首时,我忍无可忍、愤怒的从车上拖下那把用来砍柴开路的砍刀,霸首脸刷白,一个伙计惊叫的死命抱着我,另外一个用力的抢刀,当时我是崩溃的,路霸如此肆无忌惮是有原因的,而这原因是和当时该镇挂职在此的副镇长是直接关系的,这原因让我愤怒到了极点,好在伙计们及时,刀只是拖出了车,并没能挥向霸首。
这两年在习大的领导下,扫黑效果显著,但个人认为时已迟矣,黑势力对社会的危害已超二十年有余,受伤害的人数不少,从矿山到林地,从乡镇集市到城市市场,从家族到村委,都有黑势力涉及,这种长时间的渗透及伤害不是一天两年就可以解决的,法治一一还有很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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