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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去年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吃煮鸡蛋,同事给我递过来一袋辣酱,我说我挺喜欢吃天津蒜蓉辣酱的,他说那个已经过时了,现在流行统厨,而他递给我的正是统厨的辣酱。那是我第一次吃统厨,后来自己又买了两次,可是越吃越觉得酸,决定今后不再买了。我越来越不明白这越吃越酸的酱是怎样流行起来的呢。我很好奇,我不知道一种食物流行需要什么条件。
我一直都坚信,每个时代都需要流行的元素,从古至今,比如流行王羲之的字,比如流行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流行张学友的歌﹍﹍流行,也是一种活力,而且你总能在一种流行的事物里找得到自己的影子或者可以寄托自己漂泊的心,或者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养眼,养心。
流行总有它的前提,我想最主要的应该是实力。没有实力而流行起来的,只是水上的萍藻,徒有其翠,可以看一时,却没有常看的必要和兴趣。
上一期《歌手》里来了个唱《齐天》的歌手,听说是某届快男的冠军(没看过快男哈)。这歌唱的假音多多,突然又来了一个高音,给我的感觉那多多的假音好像在为高音蓄势一样,高音突兀,饶舌僵硬,整首歌也觉不出情感的表达,就这样一首歌得了当期第一的成绩。我很不理解这样一个歌手怎么得快男冠军的呢。当时我想起来了,《齐天》这首歌藏族小伙扎西平措翻唱过,还是喜欢扎西的版本。我好奇的翻看了和假音歌手有关的几个文章,原来赞誉声一片,哦,我这才明白,原来又是流行,跟流行统厨一样,只是一个瘪瘪的,一个酸酸的。
我渐渐的明白了流行的含义,新时代赋予流行以新的意义。流行可以 烁金,不过,即便是镀金也好。镀金已是难能可贵了,有些人的精神世界里,烁金胜过足金。你不得不承认,有时喜欢就是喜欢,那突然一喊,也是别有魅力的。
我不断的寻找快乐,比如未曾听到的一首歌。真的是谢天谢地,还有歌手在《歌手》里唱好听的歌,谢谢汪峰,谢谢结实姐。即便我与流行无缘,我仍会找得到自己的快乐。原来流行我可以不要的。
即便全世界都抛弃我,难道我也要抛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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