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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我谈到了性禁忌和亲属制度(亲属称谓)的关系。亲属称谓与性禁忌有密切的关系。在我看来,是一种婚姻制度的演化。其中涉及到的是政治组织(权利)、性权利、私有财产的继承。
例如,在当代社会中,还会潜意识地存在这种性禁忌。比如,一个20多岁的年轻姑娘和一个60/70岁老头的婚姻。女性20多岁,男性60/70岁,从年龄上看,存在辈分关系。所生的孩子的亲属称谓,在社会中,常常会被误解,尤其是男方。因为孩子和男方的年龄,在辈分上可以成为“爷爷”辈。于是,社会中的人看待他们的婚姻,会潜意识地有一定的“乱伦”意识,尽管这对男女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不是年龄让这对男女觉得不般配,而是乱伦的潜意识,让人们觉得他们不般配。年龄相差只要不存在着辈分关系的男女结合,就不会存在议论、舆论或是太多的顾忌。而性禁忌的发展,来自于社会文化的禁止、约束和规范。
领养孩子也是一样,必须要确定一定的亲属关系。否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而个别地区,亲属称谓看似混乱,但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亲属称谓,就不会存在性禁忌。例如,美国的个别州对姑姨没有区分,看似是混乱的,常常是核心家庭(往往是独生子女)出现的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孩子对自己父母的姐妹没有区分,但事实上是存在着这种区分的。这和性禁忌不一样,性禁忌常常是混乱的亲属称谓或是其中的一方有亲属关系,另一方没有这种称谓或是不好找,尤其是没有确定法律关系,不符合社会文化的要求。
从亲属称谓上,也可以看出男女之间性关系的平权发展历程。早期的原始社会是母权社会,不能确定亲生父亲。随着财物的增多、私有制的发展,男性具有了政治、经济上的支配权,也必然反映到婚姻制度中——要求孩子是亲生归属、限制女性的贞操——只有限制了女性的贞操(初夜权、性约束),才容易辨别孩子的亲生权。或者说,在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谁能支配的情况下,母权社会和父权社会颠倒了——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限制女性找伴侣,而不会限制男性找伴侣的专偶制。即:男性可以找多个伴侣,女性只能限制在一个伴侣的水平上。那么,这种情况下,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是不平等的,怎么样约束女性遵守这种不平等的规则呢?运用的是社会文化的伦理道德(包括法律)——把不平等的思想渗透到女性的心理,就可以达到这种目的。光限制思想是一方面,同时具备的还必须让女性在政治、经济上失去权力——她们才能乖乖地听话。
当女性经济独立并要求政治权力时,这种不平等就打破了。随后出现的就是一夫一妻制。当女性在家庭中,大事做主,经济上有能力时,就不会受男人的支配,结婚、离婚,甚至是发生婚外恋,就是自己的自由。男性没有的性禁忌,女性也会存在,例如,婚外恋。贞操就失去了它的应用价值。随后,就是自己的身体自己支配,不会约束在一个男人身上。只有传统的女性才会把自己的身体死死地拴在一个男人身上,哪怕这个男人是不喜欢的。因为贞操,是传统文化——经济不发达、社会不民主的产物,是男性约束女性的自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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