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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社会,要管理众多的人、物或是资源的分配,政府是需要制定一定的制度的,常常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法律是带有强制性的,它具有权威性。
仅仅是有法律的管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软件”的约束,才能降低这个管理的成本,而这个“软件”常常就是社会文化或是意识形态。文化,是从思想上控制人、管理人。
社会中,总会有贫者和富者、弱者和强者之分,他们占有的资源是不同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社会文化的控制,社会就形成弱肉强食。而法律和文化(核心是伦理道德)协调了弱者、贫者和强者、富者之间的平衡,使社会有序化。
政治制度、社会文化不一定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因为这些白纸黑字的制度和思想约束都是人为制定的。例如,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三从四德、贞操观念,明显地看出是对女性的不公平。但是为什么,所有的女性都会遵守,并且内化到自己的心里,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呢?因为法律和文化平衡了弱者的思想、行为。又如,封建社会的男性,妻妾成群,以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而娶不到老婆的男性为什么不反抗,还是法律、社会文化协调了强者和弱者。
法律和文化在社会中,起到了杠杆中的支点作用,既保护了强者的利益,又让弱者心理平衡。于是,人在这两种上层建筑中,冲突、矛盾就缓和了。
而在同性恋群体中,没有法律的支持、社会文化的认可,那么,人就完全是弱肉强食了。强者占有好的资源,例如,满意的伴侣;弱者找不到伴侣,因为没有平衡的机制。仅凭微弱的道德控制这个群体,那么,“两性”之间的在“性”的占有、争夺之间,就会造成一定的无序化,花心的人就会比异性恋群体多(因为异性恋群体有法律、文化的控制)。还好,同性之间生不出孩子,否则,那矛盾更多,也更无序。没有法律、文化的支持和认可,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是没有保障的,她们只能依托于有保障的异性恋者(所以,很多拉拉会更看重亲情,也是这个原因,除非同性伴侣能够白头到老)。
没有法律、社会文化支持的同性恋群体,钟爱的只能是强者。同性恋群体不但在找伴侣中存在着竞争,而且自己的一生都存在着竞争。危机,不管你是强者,还是弱者,都会存在。这就是典型的丛林法则。在同性恋群体中,弱者没有平衡的社会机制(法律、文化),就意味着人的一生,生活质量的好坏,全部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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