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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我概括了一下建立同性恋组织的重要性,现在写的是组织的宣传,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重要性。
在社会中,人是需要精神文化的。文化对每个人来说,主要是起了一个指导的作用,是政府控制社会的“软件”。它一般是“现成”的思想。同时,也有一个变迁的过程。一个社会中短暂的思想不是文化,文化须要有一定的时间积累,并且内化到每个人自觉的遵守,才会变成“文化”。例如,儒家文化,事实上是个系统性的文化,所以才在中国大地上传承了几千年。
在爱情、婚姻、家庭方面,社会文化从古到今,都是以男女爱情结合为基础的主流文化,也就是所谓的异性恋为主的文化,也叫社会文化。这种观念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根深蒂固。
同性恋虽然是一种的正常的现象,但是在社会中,没有科学的宣传,那么,多数人还是会按照传统文化的思想来看待爱情、婚姻和家庭。总认为,一个人就是应该和异性结婚才是正常的,才是符合“审美性”的。否则,就会从心理上感觉到别扭,从而产生排斥、反感,而且潜意识里会认为它是不正常的。
科学的宣传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现象,主要的渠道是学校、大众传媒。但是这种渠道大多数是被政府操纵着,或者说,被政府给堵死了。那么,使“渠道”畅通的主要方式,只能靠同性恋组织。
如果同性恋组织不宣传这些科学的知识,那么,在社会中,大众还是会处于愚昧状态:对同性恋的理解,只处于最低级的水平,只知道同性恋是两个同性之间的变态性行为,而对为什么会存在同性恋的科学知识一无所知。或者说,只有自己的孩子或是亲人是同性恋时,才会简单地了解一些同性恋的知识。了解的方式常常是通过网络。但是网络上的同性恋知识毕竟是有限的。最终了解的结果,还是对同性恋是正常现象存在着怀疑。
没有正确、全面、科学地了解,就不会有理解和支持。整个的社会系统是异性恋者控制的,异性恋者在法律的修改方面就会存在着绝大多数人反对的情况。而让大多数的异性恋者了解同性恋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那么,异性恋者的态度就会产生转变,从反对、排斥到理解、支持。从微观方面来看,父母也不会太强迫自己的子女和异性结婚,出柜的同性恋者也会变多。
大的社会环境改变之后,同性恋者的日子就好过得多,出现迷茫、心里矛盾和痛苦的人也会减少。不宣传,谁会对同性恋有正确的认识呢?所有的人(包括同性恋者)都是在社会文化的“熏陶”下成长的,多数人只了解异性恋者的爱情、婚姻、家庭的观念,因为这是现成的文化,不需要多想,很多人就知道怎么做。同性恋文化没人知道,因为没有人宣传。所以,不管是异性恋者对同性恋者的排斥也好,还是同性恋者自身出现迷茫也好,同性恋文化不是现成的文化,是一种探索式的文化。为什么说是一种探索式的文化?如果一个异性恋者问一个同性恋者,同性恋是正常现象,为什么是正常现象?解释不出来。解释不出来,谁会相信?如果引用西方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例子,但那是人家国家的事,与中国人有什么关系呢?一句话就把同性恋者驳倒。为什么呢?如果同性恋者的思维仍然停留在社会文化的思维方式中,异性恋者随随便便一个简单的问题,就会驳的同性恋者哑口无言。在十几年前,在GAY组织中,就出现过这种尴尬的情景,还是电视上呢!
中国大陆的现实是,不但多数的异性恋者对同性恋缺乏了解,就是同性恋者自身,都对自己缺乏了解,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有多少同性恋者即便是很难改变性取向,也明明知道自己只喜欢同性,还要去结婚的?多得很。为什么呢?传统文化或是社会文化在指导着她(他)的思想,同性恋文化出现了空白。出现空白的结果就是按传统文化方式对待自己的一生,因为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只好找现成的文化来办事。如果说多数异性恋者对同性恋的认知是愚昧的,那么,很多同性恋者对自己的一生都是稀里糊涂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过的生活,但找不到更适合自己的生活,只能在不想过的生活中度过自己的一生,完成社会文化交给自己的“任务”,完成一个人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没有了自己。连最基本的生理本能、情感都不属于自己。如果没有经济来源或是只有很少的经济来源,连反抗的勇气都会丧失。
没有同性恋组织,半数以上的拉拉出现迷茫、矛盾的心理、心灵的挣扎就属于很“正常”了。因为没有人帮忙,也没有人管。那么,守着传统文化的人,心理的折磨就是最深的。一个绝对的同性恋者和一个绝对的异性恋者结婚,很多人还希望他们过“正常”生活的拉拉有多少呢?多得很。这叫什么?叫愚昧。稳定的、但不同性取向的人在一起生活,不叫婚姻生活,那只能是两个人搭伙生活。然后,其中一个人的身体及其排斥另一个人的身体,两个人还要生出孩子来,不知道是身体做为生孩子的工具,还是为了完成社会文化交给的传宗接代的任务。这就是中国同性恋者的现实。
没有同性恋组织的建立,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天方夜谭,同性恋显性的身份就永远处在社会的最低层。也就意味着同性恋者没有人权。人格、尊严的践踏就随处可见。在思想上,就容易成为社会文化的“奴隶”。典型的表现就是:什么都是异性恋者说了算;异性恋者可以任意践踏同性恋者的人格和尊严,而同性恋者没有反驳的余地;同性恋者在社会中连自己显性的身份都不敢露出来。没有显性的身份,就意味着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所有的事情只能做对,做错了,只能自认倒霉。
在中国,同性恋群体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距离还很远。要拉近这个距离,主要是靠同性恋群体自身的努力。靠西方化的潮流来影响中国的法律,没有同性恋组织这个环节,永远实现不了。社会边缘化的群体,就意味着不会被政府重视,要想被重视,就要靠自己的努力。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对于同性恋群体来说,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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