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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租住的民房,在城市的边缘。有一条护城河,河边有些菜地,还有火车的轨道。夜里火车经过的时候,房子都会抖动。这对我来说,是很新奇的经历。
我们的小屋很简陋,一个黄色木头的双门橱,两只行李箱,一张饭桌,两把椅子,一张小床。我们还有个碗柜放在房东的堂前,做饭也在外面。
小美很会做菜,也能喝点酒,所以我很有口福,也有人每天相对小酌。日子过的平静,温馨……
某天回家,小美在做鱼头豆腐,看我回来,跟我说:“我忘记买小葱了,你去河边的菜地摘几根回来吧。”
我去了河边,菜地里种着的小葱根根挺拔。但是都是一丛一丛让我无从下手,我只好蹲下来,仔细采摘,尽量不伤到植株。正在我雕花一样慢慢摘的时候,一声大吼从远处响起……
“天杀的,原来就是你专门祸害我的菜地……”一个头发半百的老太太,从菜地的另一边呼啸而来……
站起身我正准备解释一下我这是偶然行为,并打算不然付几分钱。但是我看见了老太太手里的锄头……
毫不犹豫的,我转身狂奔。XXXXX,血肉之躯,明显不能跟锄头之类的大杀器抗衡啊。现实版的农场偷葱,还被主人狂追,我苍白着脸跑回家里,上气不接下气…… 当然,作为赃物的小葱还在手里……
房东太太刚好看见了我的狼狈,知道我们烧鱼少葱,而我为了几根小葱被狂追半个菜园,大笑不已,她说改天带我去认识一下他们家的地,想吃青菜或摘个葱,就去自家地里……
哦哦~~ 我爱房东太太……
吃饭的时候我跟小美说:“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结果还被发现了,我本来也觉得摘几根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我跑路的时候发现,我很羞愧,以后不能这样。少什么宁可骑车出去买一下。”
小美没有接我的话,只是我觉得她看我的眼神,跟看白痴一样。
吃完饭洗碗的时候,她给我来了句:“假清高……”
我被这个评价噎得胸口发闷,看着她的若无其事,我只能暗暗叹息。第一次发现我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热爱着她,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是同类……
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娱乐。电影都很一般,录像厅里放映的都是些垃圾港片,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书。我喜欢买书,很多书我看很多遍都不会厌倦,书不便宜,我很珍惜。
生活在一起的第一次吵架,是为了一件衣服。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只带了没几件秋装。天气渐渐凉了,我必须得买冬衣。由于年纪还小,我不懂得安排钱财,发了工资就使劲花,兜里也没几个余钱。
那天我出门的时候,小美给了我500块钱,那时候500块钱很不少了。我诧异的看她:“要买什么?”
“天冷了,你还没衣服,现在流行穿皮夹克,你回来的路上自己去挑一件吧。”
捏着钱,我感觉脸上发烧。我为自己的没成算感到羞耻,我对我需要花女人的钱感到惭愧。但我事实上需要买件厚的冬衣。出门的时候我没有回头,虽然我知道小美一定在门口看我远去,我在心里发誓,我以后要赚很多钱,给小美过好日子……
下班的路上,我去了延安路的服装店,很多皮衣挂着,价钱都在400多,我看了一会儿,转身出了店门,一路逛着,看到一辆三轮车在马路边喊着大减价的喇叭。卖的是黄色粗布里面是弹力絮的棉袄。很大码,夹克样式,要价60块。
去试穿了一下,我个子高穿着还挺洋气(个人觉得自己长的还不错,其实就算披上块抹布也会好看。哈哈)我不会还价,现在也是不会跟人讨价的那种,花了60块钱,我把棉袄买了。
到家小美问我:“衣服买了没?”
“买了件棉袄,我穿给你看,很洋气。”顺便兜里掏出早上的500块钱递给小美。
没想到的是小美暴跳如雷:“洋气,洋气个屁啊。不是叫你去买件皮夹克吗?你的烂棉袄有皮夹克洋气?你跟我在一起穿得破破烂烂,我很没面子的你知道吗?我用你省钱?怎么?你有文化,你清高,你看不起我吗?你不肯花我的钱,是从来没把我当自己人吧?是觉得以后分手就更方便些是吗?”
一时间我不知道我该接哪句话,我很委屈。我怎么可能会想分手?我只是觉得小美赚钱辛苦,她夏天的时候组装电风扇在市场里卖,冬天没生意,一个夏天下来,手都做得很粗,我只是不想这样随便花她的钱,也确实有自尊心作祟的原因,所以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但是分手什么的话题,让我很心酸。眼眶里的水汽凝成了泪珠,滚滚而下……
小美摔门而出,不知去向……
我在屋里抽烟,第一次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我们要祖房子要吃饭,要抽烟,平时还需要开支,我还必须添置很多衣服,就我的300多块钱,真的不够花啊…… 平时买菜买水果,很多还都是小美花的钱。
我静静的思考,到底怎么转变这个状况,没等我想出个一二三,小美回来了。
她走进来,身上穿着一件新的皮夹克,那衣服穿在她身上,就象是个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肩宽袖子长,本来夹克的款,愣是衣服盖到了屁股上……
她白了我一眼:“看什么看?我不小心就买大了,呐,我穿着不好看吧?钱已经付了,退不回来了,你就帮我穿吧。”
我很没出息的又掉眼泪,把她搂进怀里,就像拥有了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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