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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看了自考的马忆南版本的《婚姻家庭法》(一),括号里标注的这个“一”,我没有理解是什么意思。现在理解了,司法上的解释。
十年后,看了《法学概论》、《民法总则》、《婚姻家庭继承学》、《法理学》,都是较新版本的法律书。现在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看法律专业书籍,我不是统统都看,只看跟同性恋有关的。关系最大的就是民法。但是光了解一部民法,似乎不够,还要把“法”的大概框架弄清楚,那就是《法学概论》。以前是摸不着头脑的看哪些书,现在也学精了,一下子就摸索出了该怎么用最少的时间和精力看最涉及目标的书。
《法学概论》是一本“头大”的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统统介绍了一下。还好,刚开始稍稍有点头大,越到后来越来越感兴趣。
在半年前,我还不懂“一审”、“二审”是什么回事,甚至“诉讼”这个词也没搞明白,是大半个法盲。但是政治学会涉及到这些词,比如,一审后,二审会涉及到哪个法院?法院的分级是怎么样分的?什么基层法院、地区法院、高级法院等,这些名词的出现,最初是在政治学方面的专业书中看到的,现在再看法律书,似乎都明白了。
民法典中,很多是把一些单行法聚拢到一起,形成了系统性。比如,《物权法》、《债权法》、《婚姻法》、《公司法》、《合同法》都聚拢到一起,因为这些都属于民法范围,然后列成干条。干条比一本《婚姻家庭继承法》好记得多,就像看一本通俗小说一样。
以前,我总以为中国的《民法典》出现的不算晚,没想到法国的民法典在1804年就出现了,这部民法典的影响力是全世界。虽然现在看起来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19世纪初,却是最开放的民法典。因为它的历史背景是发生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不久颁布的。
《婚姻家庭继承法》、《民法典》会涉及到亲属关系,如果结合社会学、人类学看,对这方面就会特别了解。人文类、社会学科的书,似乎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知识,很多学科并不是单一的、独立的一门学科知识,比如,政治学上会涉及到法律,法律上会有社会学知识,社会学上会有心理学知识。……当你把这些多学科的知识联系到一起,你会觉得思维一下开阔了很多,同时,也会越来越感兴趣。这也是我喜欢看专业性书籍的主要原因。象心灵鸡汤呀,把心理学的专业性知识通俗化,或者看那些嘻嘻哈哈的抖音呀,……这都不是我感兴趣的,就如同喝酒一样,喝的都是没味的酒一样,没一点陈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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